非长春市户籍人员,与长春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应如何处理?

2020-03-26


社保手牵手,民生心连心

 

   好奇君

非长春市户籍人员,与长春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应如何处理?


智慧宝      

选择继续在长春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可通过“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体参保人员缴费”业务;选择将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参保地的,可通过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cshbx.org.cn)下载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持该缴费凭证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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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社会保险公众号



电话:0431-9612333


官方网站: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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