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扩面政策热点问答

2025-07-29


1.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由谁来缴费?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得参加失业保险吗?缴费方式是怎样的?
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3.职工是否应该参加工伤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答:《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
4.企业成立后,要在多久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5.企业招用职工后,得在多长时间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企业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会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吗?
答:《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7.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怎么申报?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谁代扣代缴?
答:《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8.自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不同时间段的社会保险费由谁负责?
答:《吉林省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统模式”之前(即2023年12月31日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向社保部门申报,由社保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统模式”之后(即2024年1月1日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向税务部门申报,由税务部门征收。
9.社会保险办机构核查哪些与职工相关的事项?
答:《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查下列事项:社会保险登记和待遇享受等情况;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 企业为入职未超过1年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申报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2)新参保人员提供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保稽核处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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