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答:自2025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
答:(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且参保主体为非机关事业单位;
(2)截至上年末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出现净减员(忽略死亡、退休)或净减员率(忽略死亡、退休)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3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按照20%计算;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责任主体。
答: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答:领失业金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新签定的劳动合同到社保局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失业待遇终止业务。
编辑:林 琪
初审:徐扬帆
复审:徐 蓓
终审: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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