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快推进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中人”养老待遇计发工作的通知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
按照进一步落实全省《关于全面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人”待遇计发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已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4-2018年期间退休“中人”按照新办法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工作。为切实保障退休“中人”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请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放范围但尚未完成按新办法核定养老金的参保单位于6月30日前务必办理完成此项工作。同时也请广大退休“中人”及时与单位沟通,积极配合单位完成本人养老金核定工作。
长春市社保局将竭诚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新办法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工作。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