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就像灭火器,
宁可百日不用,不可一日不备。
一、申办条件
1.申领时为企业在职职工;
2.单位与个人均不欠缴失业保险费且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36个月及以上;
3.自2017年1月1日起(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所需资料
1.《吉林省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等级证书原件;
3.申领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领人吉林银行卡或工商银行卡原件;
跨统筹地区迁转失业保险关系至我市的企业职工还需提供未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效证明。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2.《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3.《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67号)。
三、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申请-核定-复核-公示-办结
五、申办表格
《吉林省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下载地址 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审核、待人社局公示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