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会保险 享幸福晚年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合并、撤销、终止、营业执照注销等情况时,即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一、申办条件
参保单位无在职人员、不存在欠费、滞纳金及待转基金。
二、所需资料
1.《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情况变更注销/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手续。
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登记业务须知的通知》。
三、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四、填报表格
《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情况变更注销/申报表》
(下载地址 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五、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