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居民都能保,社会保险就是好
业务系统内中断缴费状态的人员,本人可自愿申请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继续参保缴费。
一、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不同类型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实行计算机管理前存在中断缴费的,提供关系处开具的《参保证明接续单》或《传递单》,其中1995年7月之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还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相关离职手续
2.长春县(市)参保人员转入长春市,需提供本市身份证件(地址为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的除外)
3.异地转入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政策依据:
《关于企业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意见》(吉劳社养字﹝2002﹞32号)
《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10﹞9号)。
二、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注:未办理社保缴费卡(折)绑定人员到长春市内吉林银行任意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