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稽核处全面开展“老农保”信息审计核验工作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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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的政策,依据《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求,稽核处着手对老农保参保人提供的参保手续、领取待遇手续、缴费票据、收入支出台账等信息进行审计核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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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思路,确定打法。由于时间久远,部分参保人员缴费收据等材料丢失,需调取财务档案中原始缴费票据核查,每个参保人员均需要查阅一遍十余个年度的财务档案,工作量非常大。经研究,稽核处采取全员集中时间查阅老农保财务档案和核对绿园分局业务台账的方式,分别形成电子缴费台账和电子信息台账,以两个电子台账作为后续与参保本人携带材料进行核对的审计依据,便于出具审计结论。

 

二、逐项核查,形成台账。稽核处查阅了原始记账凭证的老农保财务档案,对每本原始记账凭证逐页查看,详细记录涉及每个老农保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票据等所有信息,形成电子缴费台账。同时对老农保业务档案进行核对,将档案中的老台账、缴费票据、投保单、缴费明细等纸制原始业务档案逐人逐项进行核对,凡与查阅财务档案形成的电子台账信息不一致的或缺少的,逐一进行更正或补建信息,形成电子信息台账。

 

三、数据传递,及时归档。经过整理统计,查阅了1993年-2004年43盒306本财务原始凭证以及绿园分局的业务档案,其中台账38本、凭证48本、报表4本,参保人员含义务兵1254人、普通在职1616人、退休144人、退保338人、死亡9人、不确定(已退已领)9人,共计3370人,缴费金额228.75万元。乡镇企业参保38户,有详细参保记录人员76人。电子缴费台账和电子信息台账等相关数据信息均已及时传递给城乡居保处留存,解决了“老农保”数据不清的问题,为城乡居保审核及发放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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